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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ould You?

去年11月時 我陪著M媽送養了一隻流浪的小柴犬 詳細經過請點[轉貼] 1歲公柴犬找主人(新竹市)-已被領養
昨日 我和M媽收到了一封信 說他是柴犬的原主人 希望我們可以告訴他是誰領養走了他的狗狗
小柴犬當時流浪的地點是在東山街61巷 據原主人表示 他在東山街xx號工作 狗狗平常就養在店裡
然後說 狗狗某天上廁所後就沒回來了 並表示當狗狗走失後 他日夜尋找 

但 他的來信 也許是每個人解讀體會不同 我看了沒有感覺到他的誠意 只有討索
況且 狗狗流浪的地點跟他的店只差一個巷子 我不曉得該怎相信「日夜尋找」 
小柴犬不是只有一兩天的流浪著 而是近一整個月 在翻著廚餘桶找食物的過日子
因此我們寫了信 希望原主人能告知狗狗走失的經過 走失的時間

只是原主人卻不對走失的問題回答 只說狗狗叫做Halo 他有狗狗小時候的照片可以證明
然後我就在無名相簿 用”柴犬Halo”找到了一個相本 同時也更擔心難過
因為在找到的某人相簿中 一共有3隻狗狗的相本 暫稱為A犬. B犬. C犬
B犬的相簿描述寫到「因為A犬走失了,所以才養了B犬」 C犬則是我們撿到的小柴犬
                                                                               
也就是說 3隻狗狗中有2隻走失了 而且非同時的 這讓我很難理解 人不是有過教訓就會學到經驗嗎?
為什會有人一再地讓狗狗走失 然後還不幫狗狗植晶片? 這位原主人的來信寫到沒打晶片的理由也很可笑
不打晶片是因為狗狗沒有尾巴很好認,所以我老闆建議不用打晶片 
                                                                               
當初我們在幫小柴犬找新的主人時 是擔心謹慎 甚至為此還跟幾位媽媽有點意見爭論
我們是從幾位認養人中深談質疑 最後才放心將狗狗交給我們覺得是「有責任心、會疼愛狗狗」的人
而今 突然一個人來信說他是原主人 就要我們把認養者的聯絡方式交給他 這太不合理了

過份的是 這位原主人昨天下午來信 連一些基本的問題都不願回答 半夜就到BBS上PO文
寫說不知道我們是不想歸還狗狗 還說希望用和平的方式帶狗狗回去 (難不成還有不和平的可能?)
我們不是不想讓原主人跟認養人見面 我自己也失去了劉波 狗狗走失 主人的焦急心情我不是不懂
來信的內容讓人感覺不舒服就算了 連走失尋找的過程都不能交代清楚 只一昧的要求要跟領養人聯絡
最後還在今天下午說由於我們一直沒有回應 他已經在今天向派出所備案了 超莫名其妙的

M媽為了他的信 心情不好 還質疑起當初幫助小柴是不是錯了 M媽 我要再說一次 你絕對沒有錯
我真的很想問自稱是原主人那人 How Could You?
你怎能在放狗狗自己去馬路上廁所? 你怎能狗狗走失後不張貼協尋啟示?不去獸醫院詢問?
你怎能在時間過後許久還大言不慚的說你才是狗主人? 你怎能對幫助你家狗狗的人完全不加以感謝感激?

就算真的這人去備案了 就算真的要因為小柴而對簿公堂 我們絕對沒有做錯
真希望今天是我一個人處理這事 這樣的話 我一定會跟對方抗衡到底 就算要耗時費力我也要爭這一口氣
但 事實上 我只是個配角 最終還是要讓小柴的新主人來決定下一步該怎走

How Could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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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意見

  1. 我也在BBS上面看到這篇了!
    說老實話 身為一個曾經走失過狗狗的主人..
    我怎麼樣都看不出他因為他的狗走失了而痛心焦急..
    他感覺起來就只是淡淡的情緒 「啊 找到了啊」
    這樣子的主人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狗狗只是物品 丟了沒關係?)
    我只能說 如果真的去比的話 你們找到的新主人肯定比他來得好
    我不覺得他不負責任的行為 在要回狗狗之後會有所改變
    不過若是真的對簿公堂 我覺得我方的立場的確稍嫌薄弱..
    我沒多久前才在新聞上看到判例 是判給原主人
    真想要為小柴未來的命運感到難過..
    不過不管如何 我覺得你們做的都是對的!
    不管是 P媽還是 M媽,狗狗遇到你們都是他們的好運氣!

  2. 讓我發洩一下
    昨天晚上看到BBS這樣post,真的很ooxx
    1. 不牽繩 2.不植晶片(認為這是主人權利,旁人管不着)
    3. 遺失過程說法反覆
    4. 遺失時間搞不清楚(十月底還十一月初, 他不記得確定時間)
    5. 說街訪都知道他有養狗,又為何狗流浪時沒街訪告知他?
    (才隔一條巷子)
    光憑這幾點,我就不認為他有多認真「日夜尋找」!!!!!
    我只會覺得這是個不負責任的人
    To M麻, P麻, 妳們真的很棒!:)

  3. 看到這篇真的覺得很機車,
    你們那麼好心幫狗狗找新主人,
    如果只走失一條街,一定找的回來的阿@@
    不然狗狗也知道要回家阿@@
    我家狗都知道出去玩不能跑太遠了,
    且我們也都一定會讓她只在我們的視線範圍內,
    且過了那麼多個月才來要狗~
    心態真可議!!
    哈哈 p媽應該一定會抗爭到底的~

  4. 這麼不負責任的人,只敢在BBS這樣裝善良
    我不相信他會去備案
    真是可笑
    連晶片都不植、走失了也隨便找找的人
    說要去備案只是故意講講威脅人的吧?
    事實上,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是原主人
    活該他自己不植
    鄰居哪有可能為這種事情幫他作證?
    那是真是假,哪來的證據?
    我覺得他根本是覺得小柴"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罷了 (形容頗怪略過)
    總之我覺得M麻根本不需要為這種人不開心
    講難聽一點,原飼主活該不植晶片、活該不好好找、活該不好好看著狗!
    狗上面有刻你的名字嗎?哼

  5. 看完這篇文章超生氣的…
    對於撿到她的狗狗的人居然一聲謝謝也沒有…
    真沒禮貌…

  6. M麻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怎麼說呢~
    現在心情還是有點複雜
    但是~我已經好多了
    不再難過也不再覺得累
    在我手足無措的時候
    大家給我很多意見
    尤其是P麻
    為了我們而挺身出來
    真的很謝謝妳們
    也謝謝cookie麻、愛可麻及竹簾幫的各位的支持與鼓勵!

  7. 那人真的很誇張
    真不知道對他來說狗是什麼?
    不知道後來的主人有沒有帶小柴去植晶片
    有的話就更可以不用理他了
    M麻不要心煩喔!身心健康還是很重要的!!!
    現在小柴的生活過得比以前好,那對愛狗的大家來說,就是最好的報償了!!!

  8. 真是奇怪的人…
    希望小柴犬能夠找到真正愛牠的人
    說實在的…柯基臉擠成一團也很像柴犬耶~哈哈

  9. M麻,p麻加油!!妳們很棒!!
    我相信讓狗狗有好的生活,過的幸福是最重要的
    ——————————–
    我記得之前了解到的
    狗狗在法律上的歸屬是"物"也就是"動產"
    而判斷狗狗這個"動產"所有權的方法是植入的"晶片"
    所以狗狗的晶片登記主人就有這個動產的所有權
    (植晶片對狗狗來說是很重要的!!)
    未依動保法規定幫狗狗植晶片作寵物登記
    可以處新臺幣3000~15000的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我想對簿公堂前那個人應該會先被罰錢

  10. 我覺得你們很捧啊!而且也站得住腳…
    若你是好主人的話,該做一些該有的措施啊!
    該那樣強詞奪理講那一堆話…
    那有什麼錯啊!是那個人粉機車!

  11. 給P麻和M麻加加油,你們對小柴的善心和照顧大家都看到了,
    你們做的是正確的事,希望心情上不要受到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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